【第137章】 农商为本_霸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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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农商为本

  卫鞅的《强秦九策》,就无敌看来基本上与历史上的卫鞅变法条目并无差别,分别为:变田策、赋税策、农爵策、军功策、郡县策、连坐策、度量衡策、官制策、齐俗策。

  战国时,治国之策略论述多称之为“长策”、“策论”,至汉朝时修史方才将卫鞅的《强秦九策》编目为《强秦九论》。

  卫鞅的九策分别为:其一《变田策》,立定废井田、开阡陌、田亩可自由买卖。其二《赋税策》,抛弃国君之下贵族、富商、县府贡物无定数的旧税制,使农人按田亩、工人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如此则民富国亦富。其三《农爵策》,使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此举将可真正激发农人勤奋耕耘,为根本的聚粮之道。其四《军功策》,凡战阵斩首者,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使国人皆以从军杀敌为荣耀,举国皆兵,士卒奋勇,伤残无忧,何患无战胜之功?

  其五《郡县策》,将秦国旧世族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缔,只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使全国治权一统,如臂使指。其六《连坐策》,县下设里、村、甲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其七《度量衡策》,将秦国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其八《官制策》,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其九《齐俗策》,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

  然末尾卫鞅还特别强调:此九策为变法总纲。若变法开始,尚须逐一制订法令,落于实处。

  对于这九策,无敌这个后来者自然是觉得有些熟悉,可等他看到下面注明只是总纲并无法律条目的时候,不由哑然失笑。

  就无敌以后人眼光看来,卫鞅的这九策或许放在战国时代有可行之处,但要让他拿着原封不动地在秦国实行,实在是太难了。想当然,曾为沧海难为水。掌握有后世先进技术经验的无敌如何可能继续用如此落后的办法来富民强国。

  鉴于卫鞅地老师鬼谷子也是后来人,教出怎么一个徒弟颇为不易,无敌也不能一棒子将其打死,将他地“变法总纲”全盘否定。思量再三,无敌便叫来书吏,动笔修书给他,阐述自己对于《强秦九策》的看法观点。

  首先,《变田策》中“废井田、开阡陌”地办法是可行的,但田亩可自由买卖却是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主要催生条件。而《赋税策》中的使农人按田亩、工人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办法又太超前。不合时宜。古代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因素多种多样,不平衡的地主与佃户的生产关系正是其中之一。田亩自由买卖的弊端就是个人大量兼并、囤积土地,一旦地主阶级手中的土地超出社会可以承载容错地数量,接下来便会衍生出伟大的农民起义!

  以此,在农业政策方面,无敌的想法自然是实行后世最为的经典“包产到户”,而税法则实行唐代的“租庸调法”。

  提到唐代的“租庸调法”,就不得不提北魏的均田制度:北魏本为游牧民族,建立政权於北方后族人集体徙居黄河流域。而后渐渐开始从事农业活动,自五胡乱华北方屡受战乱所扰。而晋渡建业中原大族多南迁,至使广大田地荒废,人民困饥流散。而豪强却趁机占夺田地。北魏政权为抑压豪强,解决民困,遂重分配田地,用李安世议,行均田法。

  均田法规定:每丁十五岁以上授田,男丁受露田(粮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丁女则露田二十亩。露田不得买卖。桑田则为世业。则丁每年纳粟二石,帛一匹,除丁男丁女可获授田外,每户家中奴婢及耕牛。亦可获田。北魏之均田制,使贫者亦能有相当耕作之地,亦能为国家负担相当之赋税,在於“均力业”,而非“均贫富”。

  到了唐代均田制有产生了变化。首先均田制的实施所必要的基要条件是必须有大量剩余土地,隋末唐初之际,北方残破、苍茫千里、人烟断绝。隋时全国共有有民户八百九十万户,人后将近一亿,而唐初时全国仅剩下三百多万,户人口亦有大量流移或死亡,是以唐初建国,首要任务是收拾残局,使流亡人口重新安置在土地上,以恢复国家生产,保障国家经济,故於高祖武德七年,承北魏旧制而行均田制。

  唐武德七年,设立租庸调制,以作徵收均田民户之依据。租庸调和均田制均以人民为单位,法律上规定所有人都要授田,故人人都有义务承担税项.“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所谓租就是田亩税,每丁获授田后,岁纳粟二石。庸是力役,凡丁岁役二旬,闰年加二日,无事则折绢三尺,布加四分一。有事加役者,十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者不得过五十日。

  至於调,则是布帛之徵,每年每户纳绢二丈,若纳布则加四分之一,纳绢者兼纳绵三两,纳布者则加三斤。绢布棉之纳实按不同地区而施行,凡租庸调之物皆於秋季徵收。唐制并非所有民户皆纳要立租庸调,免课范围实很广泛。官吏九品以上及贵族,官学生徒等,均免课役。此外如鳏、寡、孤、独及豪族之仆妇寺均免其赋,至於由狭乡迁宽乡者,天灾损失者及由政府下令特免者皆免其赋。

  就战国时代地实际社会生产情况看来,实施租庸调法是比较切合实际地一种办法,对于一个生产力落后奴隶制社会,直接跨过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而引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先进”制度,不但不现实。只怕还会适得其反。

  因此,无敌的农业政策,核心便是将土地收归国有,然后实行均田制将田亩均分到百姓手中,再以一个较低的税赋比率让百姓富裕起来。只有百姓逐渐富裕,手中的硬通货多了,才能带动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其三《农爵策》,使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这个条目放到后世来看是很傻x地。但在战国时代用之激励百姓斗心却是不错,毕竟战国时代还是一个奴隶、庶人和贵族对立的时代,获得爵位的庶人、奴隶可以见贵族、见官不用跪拜行礼,这在当时可是一种满足虚荣心的有效手段。对于此点无敌亦是认可,但以缴纳粮税多寡对度量甄别手段,却可能会有失偏颇,还需谨慎斟酌。其四《军功策》,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基本属于谬论。先时无敌参加老公父嬴师隰主持的少梁会战。沙场之中杀了多少人以不可计数。可无敌却没有斩下哪怕一个首级挂在腰间拿去邀功。而且真正沙场死战地时刻,谁有那个闲情逸致一边杀敌一边砍脑袋玩儿?

  不要太忙好不好!

  军功奖励是必然要实施的,但以斩首多寡而计爵显然不切合实际,这一点无敌自然是有考虑。虽说卫鞅日后搞出的二十级爵位制度流传千古,但无敌既然在此,自然也就不会让其传美于后了。

  至于其五《郡县策》,将秦国旧世族地自治封地一律取缔,只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的建议,无敌不但要采纳。而且还要细化,细化到:市、县、乡、镇、村。

  实行均田制地首要前提就是将秦国老世族的自治封地收归国有,并且将其封地内的奴隶全部由国家赎身。使之成为自由民、庶民,这个政策在后世被形象的称之为“打土豪,分田地”。之后,便需要将秦国各地的庶民和老世族、戎狄部族进行异地迁徙、打散混编,进而由国府直排官吏,直辖市、县、乡、镇、村,五级行政单位进行垂直管理。使老世族再无可乘之机。

  而其六《连坐策》。县下设里、村、甲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对于这个策论,无敌是很“啼笑皆非”地,话说商鞅变法,秦孝公嬴渠梁挂掉之后,太子嬴驷即位,嬴虔便要拿商鞅开刀报昔日商鞅借故割他鼻子地仇,商鞅吓得逃跑,却是被堵在了秦国地国门之下。据《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这便是“作法自毙”地出处!

  其七《度量衡策》,将秦国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这条策论深地无敌之心,但谋划虽好,却不够大胆,按照无敌想法,要统一度量衡,自然是要把全天下地度量衡都统一,不过万里长征足下起,先统一秦国,在统一天下,也是可以地。

  (请注意:统一度量衡地首谏确实为卫鞅提出,并在秦国首先实施,秦始皇统一的是全天下的度量衡!)

  其八《官制策》,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这等同于政治体制改革,现阶段无敌把士子们放出踏勘,便是在为体制改革埋下伏笔,以备日后实施更为廉洁、高效的政府职能官吏体系做准备。

  至于其九《齐俗策》,里面所提到的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这些不该是有政府来制定法令,而是该由教育部门来进行教化,提高全民的道德素养和素质教育,比如搞出一些“戴三个表”、“八耻八荣”之类的东西以儿歌童谣形式推广,当有所建树。

  零零碎碎,无敌将一些针对卫鞅《强秦九策》的修改建议提了出来,鉴于商鞅变法的后期实行地是重农抑商政策,以此无敌还特别在书信末尾强调。希望他再多走走多看看,乡村要下,市集也不能错过,并特别提示到:“国以农为本,则国积粮粟。国以商为重,则国积金钱。然粮粟是为民生,而金钱可购百物。若国重农亦重商,则举国粮粟无忧,百物齐备。”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社会逐渐崩溃、封建制社会形态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地使用和牛耕地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彼时,天下各国纷纷掀起变法,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卫鞅(商鞅)的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地规律。

  在这种情况下。变法地核心之一便是富国强国。核心之二便是继续巩固王权地位,将世族阶层和贵族阶层和平地划入既得利益阶层,使之支持变法。商鞅变法虽然最后取得成功,为秦国日后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其人地败亡,以及“秦人不怜”其亡的现实,却昭示了商鞅在这场社会变革中并未能看透政治、经济循环更迭表象下的真实本质。

  秦法严苛,颇重肉刑,秦赋重戾,至使天下百姓“苦秦久已”。这些都是商鞅变法引起的恶政。虽说无敌也知天下没有不杀之变,可作为一个后来之人,当倾全力不使重蹈覆辙才是。

  写完给卫鞅的书信。无敌命人即刻转发之后,这才听到帐外敲其了四更鼓响,不知不觉中已是深夜。挥退书吏,无敌轻按额头小憩片刻之后,这才拿起那份由申不害从秦西发来的密件。

  申不害此人,比卫鞅年长不少,论阅历自然要比卫鞅丰富不少。而其幼而失学。又无名师指点。全靠自学成才,就这点无敌对他也是很佩服的。

  从齐国归来途中。无敌曾专门和卫鞅、申不害两人进行过深切恳谈,对于申不害其人的想法观点,也有所得。

  申不害地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地影响,但他的直接来源是老子还是眼下即将归秦的慎到还不得而知。他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按照无敌的记忆,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为原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因”指“随事而定之”,“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申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其的社会哲学思想。

  申不害的“无为”,要求地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地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

  在关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也就是独裁!

  对于古代帝王而言,独裁无疑是最好的统治方法,虽然在很多时候帝王的独裁必须建立在对臣下绝对控制的情况之下,然千年以降,古往今来无数帝王、政权和统治者们却都无不为之折腰:独裁、**政治是指由一个人、或具紧密关系的一群人,以绝对权利控制地政治体制。

  独裁或**政治意味着暴虐地统治,这种体制下的政府,对其所有公民采取苛刻和近乎绝对地控制。与此相关,“仁慈的独裁”是特指在十八世纪时发展起的一种模式,独裁者以其的权威在国内创建一些经过改良的政治、社会机构以实现其权利,这种做法很可能受到了在1718世纪产生的thenighenmen运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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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在一个独裁的政权控制之下的国家,才会衍生出如此荒诞之事!爬^,本章节由""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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